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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 线上课程考核的有关要求

发布日期:2020-02-28 浏览次数:2058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生延期返校。本着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原则,学校制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安排调整方案,开展线上教学。针对线上教学课程的有关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要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安排,保质保量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和课程考核工作。任课教师要明确线上教学各项考核成绩组成,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包括线上考勤、课堂互动、线上作业、课下学习情况等)和终结性考核成绩(即期末考试或考查成绩,简称期末成绩)的评定与记载。


二、全程线上教学的课程终结性考核要求


全程线上教学的课程,要尽早确定考核形式。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可采用线上答辩、非标准答案试题、设计等考核形式进行考核。考核前,任课教师应把线上考核的形式、时间等报所在院(系)批准,考核后把课程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录入教务系统。不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课程,可在学生返校后进行线下考核。选修课原则上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必修课程由任课教师报所在院(系)审核并统一安排考核。


三、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的课程终结性考核要求


对于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的课程,按照学习计划完善课程教学环节,做好线上过程考核记录。终结性考核在学生返校后进行,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必修课程由任课教师报所在院(系)审核并报学校统一安排组织考核。






教务处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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