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团委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根据团章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根据院团委和上级团委要求,制定并实施本院团的工作计划。


二、 协助党组织和管理团的干部。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加强团务管理,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和团员证制度,做好发展员、超龄团员退团、团员关系转入转出、违纪团员的教育处理及团员证年度注册工作。配合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三、 抓好团的思想建设,根据党的中心任务,适时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并提出解决意见。


四、 定期召开团委、团总支、支部负责人会议,传达、布置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促进全院工作的开展。


五、 负责全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六、 做好团员惩奖工作。


七、 指导学生会、广播站、校园风文学社及其他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八、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及有益于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文体活动。


九、 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学生管理。


十、 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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